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一、业务描述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任一文件要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文件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

二、业务前提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符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3)已完成当期增值税申报。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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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6: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步骤1:确认提示框信息
进入退抵税费申请模块,弹出提示(如图3),选择系统预填或自行填报(建议选择系统为我预填)(如图4),系统预填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联系人,勾选“申请退还项目”,并核对申请表内数据是否有误,无误点击提交。
步骤2:填写申请表
系统预填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联系人,勾选“申请退还项目”(如图5),并核对申请表内数据是否有误,如无误,下拉至申请表下方点击提交(如图6)。
步骤3:预约办理
提交后弹出预约办理界面,纳税人按提示选择退税时间(如图)。
步骤4:再次确认
选择退税时间后,纳税人要对预填和自填数据进行确认(如图)。
步骤5:提交成功
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如图9),并跳出提醒请勿重复申请(如图)。
步骤6: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四、办结时限

本业务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