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申报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税种,过申报期限后,可以在逾期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二、业务前提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税种。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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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8:全申报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
步骤1:选择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逾期待确认信息”显示查询期间的逾期申报信息(包括未确认和已确认未缴款的)。
步骤2:点击操作中的“查看处理”。
步骤3:年度内首次发生逾期申报的,且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步骤4:年度内逾期超过规定次数,需要进行一般程序处罚的,提示纳税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步骤5:不符合首违不罚标准的,进入处理流程。
(1)确认违法事实(查询需等待)。
选择无异议,进行信息确认。
点击“确定”,保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2)确认违法事实后,进入缴纳罚款。
(3)缴纳罚款后,事项已办结,可下载打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步骤6:如保存处罚决定书后未选择缴纳罚款,或者缴纳罚款失败,可通过“简易程序处罚”功能重新查询该条记录,点击操作中的“缴纳付款”进行罚款缴纳。
步骤7: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步骤8:全申报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
四、办结时限

本业务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

1.增加前置校验,查询纳税人有无“已处罚未缴款”的逾期申报处罚。如有,提示纳税人先完成罚款缴纳,再做常规申报。

2.本模块可处理属期2019年及以后的电子税务局支持的税费种的逾期申报。(目前不支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相关逾期申报,个税代扣代缴逾期申报在原客户端渠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