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一、业务描述

增值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进行作废。

二、业务前提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已开具有红字发票信息表。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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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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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步骤1:主界面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填写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和作废原因。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办结时限

本业务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

请注意核对要撤销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