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红字发票开具(已勾选入账)
一、业务描述

自2023年4月27日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在浙江省正式上线推广。

二、业务前提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法人代表和办税人员均已进行实名采集。
(3)纳税人已核定数电票票种。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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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步骤1:进入[在线办理],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
步骤2:选择票据
录入查询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进入“录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页面”
步骤3:信息确认
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此处开具红字发票原因以“销货退回”为例,点击选择「销货退回」,点击「提交」按钮。
步骤4:提交成功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
步骤5:购买方进行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购买方登录成功后,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点击[查看],进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页面。
二次确认后完成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步骤6:销售方进行红字发票开具
销售方登录成功后,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去开票]。
点击界面右上角的[切换至票面模式],可切换至票面模式。点击[开具发票]按钮,开票成功,发票将自动传递至对方数字账户。
四、办结时限

五、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