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核定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需要领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及领用方式。

二、业务前提
(1)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法人代表和办税人员均已进行实名采集。

三、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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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普通发票核定
步骤1:实名认证
在已实名采集人员信息下选择对应的办税人员,进行短信实名验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2:主界面
步骤3: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发票种类及数量,并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如有需要,上传相应附件资料。
步骤4: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四、办结时限

五、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