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简称授权(委托)划缴协议或三方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该协议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缴费人)缴纳的各类税费。
二、操作步骤
1
2
3
4
5
三、办结时限
本业务即时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同一企业名下只能有一条状态为“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签订前要保证无其他验证通过的协议。
2.如企业名下已有验证通过且无法终止的三方协议,应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撤销。
3.对签订异名扣款协议的,目前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后,还需自行打印纸质协议,再前往签约银行柜面进行签约,待银行录入协议处理完毕后,纳税人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验证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