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简称授权(委托)划缴协议或三方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该协议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缴费人)缴纳的各类税费。

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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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4:验证
导入征管后,点击验证,显示“验证通过”即可。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步骤1:主界面
步骤2:填写信息
点击增加按钮,系统会首先获取企业的存款账户列表。
选择一条存款账户记录,点击【确认选择】,系统会自动获取缴款账户信息并进行填充。
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您的申请已成功提交,申请将自动导入征管系统!
步骤3:下载打印协议书(如异名签订三方协议,则进行此操作)
在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界面,点击“下载打印协议书”,打印后至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特别注意:协议书编号不存在空格,请务必提醒银行在录入协议书编号时,不要录入空格!)
步骤4:验证
导入征管后,点击验证,显示“验证通过”即可。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
三、办结时限

本业务即时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同一企业名下只能有一条状态为“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签订前要保证无其他验证通过的协议。

2.如企业名下已有验证通过且无法终止的三方协议,应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撤销。

3.对签订异名扣款协议的,目前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后,还需自行打印纸质协议,再前往签约银行柜面进行签约,待银行录入协议处理完毕后,纳税人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验证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