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产生的收入,应当在经营地按一定比例进行预缴税款。
二、业务前提
已经通过“报验户登录”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三、操作步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四、办结时限
本业务即时办结。
五、注意事项
1.经办自然人首次注册,设置密码:字母+数字8位,自然人登记中的主管税务机关选择“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下城区税务局”。
2.报验时,经营地行政区划一定要精确到区,方可在“经营地街道乡镇”一栏选择工程所在地街道,否则报验不通过。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时经营范围务必选择“建筑安装”,否则无法正常申报企业所得税。
4.如需开具证明,务必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反馈核销前操作,一旦核销,将无法登录报验户进行任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