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房产税

1、        功能说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首次申报房产税或房产信息发生变更

操作路径

(1)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税源信息采集à房产税税源采集à房产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

(2)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房产税申报

2、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3、        操作步骤

(1)    房产税源信息采集:

步骤1:主界面

注意:采集房源信息时,若是全新的房源,需要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操作,若是已有房源或之前已采集过,只需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模块填写变更信息。

步骤2:填写信息

步骤3:提交信息

(2)    房产税申报:

步骤1:主界面

步骤2:获取税源信息

步骤3:提交申报表

步骤4: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