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季)汇总申报

1、 功能说明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个体工商户(含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可在此功能模块进行纳税申报。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季)汇总申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已经在税务机关登记税费种认定信息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3)     步骤3: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