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普通发票代开
1、功能说明
自然人可以在此功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中,增值税普通免税发票请在【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发票)】功能中开具
2、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业务】-【普通发票代开】
3、前置条件
自然人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4、操作步骤
(1)步骤1:免责条款
纳税人阅读免责条款,确认无误后勾选【同意】,点击【下一步】。
(2)步骤2: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纳税人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其中“生产销售行为”和带*项为必填项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跳出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
提醒: ①建筑服务,需填写备注栏: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②货运服务,需填写备注栏: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③销售及出租不动产、个人代理人(保险、证券、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汇总代开暂不提供网上代开,请前往窗口办理。
(3)步骤3:实时扣款
选择【纸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选择电子普通发票需要填写电子邮箱),点击【下一步】,跳转到支付界面,勾选【第三方支付】,通过扫二维码完成支付。
注:目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app(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步骤4:取票方式
A 选择纸质发票的情况: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取票】、【税务大厅取票】、【自动终端取票】,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其中,选择邮寄方式取票会送到所填的收件信息;选择税务大厅取票或自动终端取票可以凭取票二维码或身份证前往办税大厅或自助机取票。
B 选择电子发票的情况:发票会发送到填写的电子邮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