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说明
税务机关依据已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纳税人的申请,根据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其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最高开票限额予以变更。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调整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纳税人已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申请。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并上传相应附件。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